註冊 | 登入 | 忘記密碼 | RSS訂閱
  • 台北市
  • 新北市
  • 基隆市
  • 宜蘭縣
  • 桃園市
  • 新竹市
  • 新竹縣
  • 苗栗縣
  • 台中市
  • 彰化縣
  • 南投縣
  • 嘉義市
  • 嘉義縣
  • 雲林縣
  • 台南市
  • 高雄市
  • 澎湖縣
  • 屏東縣
  • 台東縣
  • 花蓮縣
您現在正在瀏覽:首頁 » 教育文化
 

消費券怎麼用?營養午餐教科書費也可收

kaoru

kaoru  加入成為好友 發送私人短訊      網址分享好友  推到Facebook 推到Plurk 推到Twitter
 發表於2008-12-17 04:02

(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6日電)消費券可以用來消費,還可以投資教育。教育部今天表示,除公立學校因學雜費已編入年度歲入預算,於法不宜外,其餘如營養午餐、教科書等代辦費,可以用消費券支付。



教育部國民教育司昨天邀財政部、經建會及各級學校代表討論消費券可否用於繳交學雜費及相關費用,決議只要學校、廠商同意,除公立學校學雜費有法令不適用問題外,其餘如制服費、交通費、營養午餐費、教科書費及員生合作社費等代收代辦費都可用消費券支付。



國教司科長吳林輝表示,各級公立學校學雜費都是以歲入預算項目編列,依法需繳交國庫,若同意以消費券繳交學雜費,綜合考量後,建議公立學校不宜同意學生以消費券繳交學雜費,以免產生適法困難。



不過,私立學校學雜費編列方式與公立學校不同,只要學校董事會同意,並在財務報表以「現金」揭示供會計稽核,原則上可收消費券抵學雜費,但要注意消費券的流通時限只到明年9月底。



至於學校代收代辦的教科書、制服、營養午餐等費用,吳林輝說,將鼓勵學校與廠商協商,同意學生以消費券支付費用。



他指出,與學校有合作關係的廠商,一定都有營利事業登記,收消費券後可向金融機構兌領現金,效力等同現金;消費券不拿去消費卻拿來支付學校款項的學生,一定有相當考量,盼各級學校能積極說服廠商同意收消費券,教育部近日將發文給各縣市政府說明。


優惠期間:2009-01-01到2009-12-31

(點擊查看原文/來源鏈接)

631讚
放到藏寶箱 加入成為好友 發送私人短訊 作者空間 網址分享好友 關閉此頁
上一篇:巨匠美語 送你3600消費卷
下一篇:創意蘿蔔-消費卷3600專案
暫無評論
共有 0 位網友發表了評論

評論

您所在的用戶組無評論權限,請先登入。
  • 2019全台18間飯店Buffet「生日優惠」壽星免費吃到飽
  • 周媽媽傳統豆花只要15元,蛋包飯40元
  • 御仙堂 漢方按摩送精美小禮物與紅包
  • 超水感嫩顏護理+能量鼎汗蒸(買1送1)
  • 沙皮狗3D慕斯蛋糕+美式咖啡抵用券5張
  • 留言祝福抽IKEA75週年經典商品
  • 思唯甜 彌月試吃
  • 怡客咖啡 悠遊卡支付/全飲品咖啡 第二杯7折
  • 超夯的夏季麥當勞優惠來囉!(8月)
  • 天天登入歐付寶APP解任務,天天賺現金紅利

NOW 3.0 since from 2008/12/16
與我們聯絡